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年03月14日 点击数:

各位同学:

为做好我校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,根据《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(2019年修订)》(厦大学〔2019〕45号)(附件1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

(一)资助标准及名额

   一等1500元/人;二等1000元/人;三等500元/人。

资助总额度34500,学院将在下达的额度范围内自行确定各档次名额。

(二)申请条件

   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(含第二学士学位)、预科生。

(三)报送材料要求

   无。

(四)简介

   厦门大学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由学校出资设立,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、预科学生。

二、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

(一)资助标准及名额

   一等5000元/人;二等3000元/人。年度资助额度20万元。

   名额不定,一等受助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所在单位申报总人数的5%。

(二)申请条件

   1.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本科生、预科生(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,不含委培、定向生);

   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“五个认同”,政治上要求进步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,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;

   3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;

   4.学习刻苦努力,积极进取,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。

(三)报送材料要求

   无。

(四)简介

   由厦门大学出资设立,用于对西藏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。

三、应锦襄励学金

(一)资助标准及名额

每人8000元/年。

学院可推荐1人,差额评选。

(二)申请条件

   1.申请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一、二年级本科生(2022、2021级)

   2.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,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;

   3.品行端正,无违纪行为;

   4.家境贫寒、学习刻苦、成绩优秀(排名前30%);

   5.心怀感恩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。

(三)报送材料要求

    提交电子版《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》(附件2)、志愿服务工时证明,评定结果公布后,获评学生提交感谢信(手写版)。

(四)简介

   原人文学院应锦襄教授的学生们为弘扬应锦襄教授之德艺双馨精神,自发捐款设立“应锦襄励学金”(附件3),希望以此奖掖后学,传承榜样。


以上项目均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审核。请于3月17日17:00前登录http://xmuxg.xmu.edu.cn,在“助学金申请(春季)”应用中如实填写申请信息。纸质版感谢信统一提交到团委办公室A206,肖莉君老师(0592-2189839)。电子版发送至:Xiaolj@xmu.edu.cn,文件名:XX级- XXX(姓名)- XX推荐表。

学院初审后,将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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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3月14日

 附件1: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(2019年修订)(厦大学〔2019〕45号).pdf

 附件2:应锦襄励学金励学金推荐表(样表).xls 

 附件3:“应锦襄励学金”颁予方案.pdf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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